2018年大创项目修改注意事项
1. 按学校评定的项目级别修改经费预算、预期成果。
经费资助标准和预算内容参考《天津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细则(修订)》,国家级创新训练、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额度20000元/项,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额度50000元/项,市级项目资助额度10000元/项,校级项目学校资助额度4000元/项,财政拨款和学校拨款按1:1填写。
预期成果参考《天津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条件及标准(修订)》。
相关规章制度可在系统首页“相关政策”处查看。
2. 项目取得成果、发表论著时应标注“国家级(天津市级/校级)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”,注明项目编号,且大创项目的标注必须排在第一位。国家级项目申报专利,学生必须排在第一位;市级项目学生必须排在前二位。
3.在“是否依托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”处,我校除“水产生态与养殖实验教学中心”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,其余均为“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