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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条件及标准(修订)

发布时间:(2018-04-02)

天津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

结题验收条件及标准(修订)

农院教〔201753

 

第一条  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是培养学生科学素养、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,是学生知识、素质和能力教育的重要途径。为更好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加强我校学生项目组织与管理,保证项目质量,鼓励广大师生投入到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中,特制定以下结题验收条件及标准。

第二条  验收条件及标准

一、创新训练项目

(一)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:

1.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,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及以上期刊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2.在国内外一般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

3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(提供支撑材料),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。

完成以上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。

(二)市级创新训练项目:

1.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2.在国内外一般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3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(提供支撑材料)。

完成以上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。

(三)校级创新训练项目:

1.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2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(提供支撑材料)。

完成以上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。

二、创业训练项目

(一)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

1.创业计划书;

2.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,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及以上期刊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3.在国内外一般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

4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(提供支撑材料),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。

5.创业项目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竞赛,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(提供获奖通知或证书)。

1必做,同时2-5任选一项,完成此2项符合验收标准。

(二)市级创业训练项目

1.创业计划书;

2.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3.在国内外一般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4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(提供支撑材料);

5.创业项目参加校级及以上竞赛,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(提供获奖通知或证书)。

1必做,同时2-5任选一项,完成此2项符合验收标准。

(三)校级创业训练项目

1. 创业计划书;

2.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3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(提供支撑材料);

4.创业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竞赛奖项(提供获奖通知或证书)。

1必做,同时2-4任选一项,完成此2项符合验收标准。

三、创业实践项目

(一)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

1.创业项目注册实体(包括网店)、同时提供至少6个月财务运行资料;

2.创业实践项目发展历程(时间为序的大事记,至少是项目每个月的基本进展情况记录);

3.创业实践报告;

4.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5.在国内外一般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6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或注册1项商标(提供支撑材料);

7.创业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奖项(提供获奖通知或证书);

8.入驻校外创业孵化基地6个月以上或天津农学院众创空间10个月以上。

123必做,同时4-8任选两项,完成此5项符合验收标准。

(二)市级创业实践项目

1.创业实践项目发展历程(时间为序的大事记,至少是项目每个月的基本进展情况记录);

2.创业实践报告;

3.创业项目注册实体(包括网店)、同时提供至少3个月财务运行资料;

4.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5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或注册1项商标(提供支撑材料);

6.创业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竞赛奖项(提供获奖通知或证书);

7.入驻校外创业孵化基地3个月以上或天津农学院众创空间6个月以上。

123必做,同时4-7任选一项,完成此4项符合验收标准。

(三)校级创业实践项目

1.创业实践报告;

2.创业项目注册实体(包括网店)、同时提供至少3个月财务运行资料;

3.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(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);

4.申请1项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外观设计专利等并获得受理或注册1项商标(提供支撑材料);

5.创业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竞赛奖项(提供获奖通知或证书);

6.入驻校外创业孵化基地或天津农学院众创空间3个月以上。

1必做,同时2-6任选一项,完成此2项符合验收标准。

 

 

 

2017128

 


附件:天津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条件及标准(修订).pdf